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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实现5G基础设施全覆盖及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9-09-13 17:46:2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253

2019年9月11日,深圳政府在线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实现5G基础设施全覆盖及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9年是5G元年,为了牢牢把握5G发展的战略性机遇,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产业快速发展,把深圳打造成为全球5G发展高地,深圳市将率先实现5G基础设施全覆盖和独立组网,推动5G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将统筹5G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率先免费开放公共场所资源,鼓励通信管道资源共享开放,加快推进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建成5G基站1.5万个,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8月底,累计建成5G基站4.5万个,率先实现全市5G网络全覆盖,5G基站建设密度全国领先。

《通知》还指出,对按时完成5G基站建设目标的电信运营企业,原则上对采取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基站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最高奖励1.5亿元。

全文如下:

一、统一认识、抢抓机遇,举全市之力推动5G产业高质量发展
  
5G(第五代移动通信)具有高速率、大容量、低时延等优异性能,是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的制高点,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未来竞争优势的重要引擎。加快5G发展,对于壮大实体经济,加速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以及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深圳发展5G产业具有较好基础及先发优势,2018年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3万亿元,约占全国行业规模六分之一,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585.8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六成,产业支柱地位明显。同时,深圳拥有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在5G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应用场景、终端等领域都具有较强竞争力。全市上下应充分认识到推动5G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要坚持独立组网路线,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应用示范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关键,将我市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核心技术领先、应用场景丰富、产业竞争力较强的世界级5G产业标杆城市;要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将5G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各区,明确责任主体、共同推动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二、统筹规划、开放共享,率先建成全球领先的高质量、全覆盖5G通信网络
  
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布局,强化集约建设和资源共享,全面推进5G网络建设,提升5G基础设施供给水平。力争到2019年底,建成5G基站1.5万个,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8月底,累计建成5G基站4.5万个,率先实现全市5G网络全覆盖,5G基站建设密度全国领先。
  
(一)统筹5G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组织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及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等相关单位编制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5G需求为主线,统筹布局数据中心、通信机楼、通信机房、基站站址、多功能智能杆及通信管道等基础设施;将5G基础设施纳入有关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支持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联合铁塔公司共同开展5G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基站站址与相关的通信机房及管线、电源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加强5G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将宏基站、微(小)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小型5G设备机房、杆路、管道等各类基础设施资源信息纳入统一的资源数据库,建成基础设施资源“一张图”。加强5G科普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5G网络建设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二)率先免费开放公共场所资源。编制公共场所资源开放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政府机关物业、市政公园、地铁、机场、市政杆塔等公共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为5G基站、多功能智能杆、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公共场所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另行收取租金,每个基站的管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500元/月。公共场所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收到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及相关基站建设单位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的有关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并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无偿开放物业的居民小区、社区、各类园区等优先建设基站。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拓展与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三)鼓励通信管道资源共享开放。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负责整合统筹市、区市政管道资源。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与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开展合作,加大全市通信管道共享力度。抓紧研究制定深圳市通信管道资费标准。城中村、老旧城区改造、重点片区建设和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中应当统筹解决“三线下地”等历史问题,满足我市5G网络建设需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多功能智能杆建设。根据5G基站建设需求,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市多功能智能杆建设计划及规范标准。统筹多功能智能杆规划建设,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负责全市多功能智能杆及配套资源的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全市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多功能智能杆,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交由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统一运营管理;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由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公司联合铁塔公司分批投资改造为多功能智能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五)大力推进5G网络覆盖工程。全面启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2019年重点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加快开展福田中心区、深圳高新区南山园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机场、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及交通枢纽场所的5G规模组网建设,2020年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在工业园区、居民区、交通场所等区域开展5G网络建设,到2020年8月底实现全市5G通信网络全覆盖。支持深圳广电集团与我市国资国企等主体合作,开展5G通信网络的投资和运营,争取成为首批国家广电5G试点城市。(责任单位: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5G频率协调工作。编制《深圳市5G干扰协调保护台站清单》,做好5G与卫星业务干扰协调工作。在5G基站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充分考虑频率协调问题,通过加装5G基站干扰卫星天线滤波器、更换抗5G高频头、加装屏蔽网、降低发射功率、调整天线最大辐射方向角等综合措施缓解或消除干扰,保障5G业务与卫星业务共存使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应用牵引、重点突破,加快打造5G应用示范标杆城市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电信运营企业、龙头企业联合下游应用企业,在民生服务、先进制造、城市管理、文体赛事等方面率先开展5G应用。到2019年底,在交通、警务、城市管理、电力、水务、健康医疗、教育、旅游、安防、港口等十大领域,各至少确定1个5G政务应用重点项目;到2020年底,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AR/VR、8K视频、远程医疗、智慧安防、智慧能源、智慧工厂、智慧港口、智慧园区等十大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5G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
  
(一)加快5G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制定5G政务应用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到2020年6月底前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等对政府部门5G重点项目,在技术审核、预算批复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建设5G网络与应用融合试验平台。加快建设深圳市5G试验网络平台,打造多场景、可扩展的融合测试环境,为芯片设计、通信模组、光器件、终端、系统及应用等5G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网络设备和终端性能测试等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统筹数据中心规划布局。围绕5G网络低时延、业务本地化处理、弹性应用部署等新兴需求,加强与电信运营企业、重点企业对接,研究测算数据中心物理分布及规模数量,统筹考虑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定位、布局。统筹处理好5G产业发展对数据中心的需求与新建数据中心节能审查的关系,对建设5G业务所需的数据中心予以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四)支持行业应用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行业应用融合创新,支持企业运用5G技术对装备和管理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工业和制造业领域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实行“零门槛”扶持。搭建技术改造项目投融资平台,采用项目路演活动、项目对接会等方式帮助意向实施5G技术改造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实现精准对接解决融资问题。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在工业、交通、能源、水务、旅游等5G应用潜力大的重点行业企业率先实施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五)搭建5G应用试验环境。面向智慧交通、智能制造等典型应用场景,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协调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商、应用厂商等单位,搭建高速率、低时延、超大连接、信息融合的5G试验环境。重点支持坪山区全封闭—半开放—全开放式自动驾驶测试场及车路协同示范区和盐田区全球5G智慧港口建设。在坪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华区、龙岗区、光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地开展自动驾驶配送、共享交通分时租赁、自动驾驶公共交通等示范应用项目,协调搭建无人机电磁/飞行性能一体化测试实验室和配套试飞场地,2022年底前完成智能无人机新闻、赛事现场直播、安防巡检、快速远距离紧急货运等场景测试。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驾驶、无人机等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福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坪山区政府、光明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六)加强5G应用的展示宣传推广。支持在高交会、电子信息博览会、IT领袖峰会等知名展会和论坛设立5G专馆、5G专题,促进电信运营企业、行业应用企业与用户的对接,助推5G应用落地。围绕5G在智能网联汽车、联网无人机、AR/VR、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等典型场景的试验应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5G应用案例并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创新驱动、协同攻关,全力建设5G研发创新高地
  
强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组建高水平研发平台,在5G关键元器件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抢占5G技术创新制高点。到2022年底,在新型网络技术、高效传输技术、通信芯片等方向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打造5G全球专利和标准创新策源地,力争获批1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一)加强5G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项目储备、招标悬赏等主动布局方式,围绕大规模天线阵列、新型多址、新空口多载波、网络切片、中高频器件、光芯片、信息安全等重点方向,组织实施5G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力争实现5G领域一批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建立重大科技联合攻关和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合作研发和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推进5G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建设5G中高频器件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新型半导体材料及工艺共性关键技术和产业化,聚焦中高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阵列天线、光芯片等核心器件,面向5G基站、终端等开展攻关。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实施主体,根据有关政策,给予国家资助资金1∶1配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积极培育引进5G领域核心技术团队。将高频段传输、规模组网、集成电路、新型网络架构等5G高端人才纳入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5G高端人才库,积极培育引进全球5G产业顶尖核心团队。经我市认定的5G领域高层次人才,按规定落实好医疗、住房、子女入学、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5G领域高层次人才入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基地,在站、出站博士后按有关规定落实好生活补贴、科研资助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医保局)
  
(四)加强5G领域学科建设。加快建设5G相关学科,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应用学科建设,提升我市5G相关人才供给水平。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或申报微电子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基地等。支持职业院校设立5G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五、龙头带动、强链补链,加速打造世界级5G产业集聚区
  
充分发挥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优势和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加快推进5G产业化进程,聚焦多方资源推进5G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技术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5G产业重大项目,到2022年底,打造2个超千亿的5G产业集聚区,成为全国5G产业规模领先、企业竞争力最强的城市。
  
(一)促进5G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研发、知识溢出等方面的核心作用,补齐补强射频器件、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等基础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短板,助力深圳5G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支持5G终端、材料、设备、应用等领域的中小企业积极提升竞争力,加强与5G龙头骨干企业的合作,朝规模化、集群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将5G重点企业纳入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范围,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建立5G产业链企业梯队名录,并开展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规划建设5G产业集聚区。重点培育和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龙华九龙山、龙岗宝龙科技城、深汕湾机器人小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五大5G产业集聚区以及深圳高新区、坂雪岗科技城、福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龙华鹭湖、罗湖大梧桐新兴产业带等5G重点产业片区。优先将5G射频芯片及元器件、天线等核心领域及关键环节项目引进集聚区,优先将集聚区内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5G领域工业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5G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库,予以重点跟踪协调推进。市商务局与各区加强对接,结合集聚区发展定位,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引进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三)加大对5G新型基建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以新基建项目带动5G产业发展。发挥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政府及国资国企在建设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招投标中重点支持5G重大创新产品和设备的应用,对符合规定的首购产品实行政府首购政策,可采用单一来源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市产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创新产品首购目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5G产业化进程。围绕5G芯片、天线、智能终端、系统网络设备、测试仪器仪表、应用服务等重点领域,滚动组织实施5G产业化专项,带动我市5G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结合我市5G产业发展情况,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5G装备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充分利用我市政策支持5G关键设备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统筹协调、加强保障,推动形成5G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投资平台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撬动社会投资,服务产业发展。加强资源要素保障,聚集创新资源,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深圳市5G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我市5G基础设施建设、5G产业规划发展等的指导支持,争取国家5G领域的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政策优先在深圳落地。建立市、区、街道联动机制,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街道办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全程跟进5G基站进场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等,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二)优化资金方向重点支持5G发展。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作用,通过直接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元化扶持方式支持5G产业发展。各资金主管部门按照本措施要求,在本部门管理的现有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内,通过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调整支持方向和力度等方式,积极做好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示范、环境营造等方面的资助工作。对按时完成5G基站建设目标的电信运营企业,原则上对采取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基站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最高奖励1.5亿元。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政府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5G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我市5G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深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天使投资母基金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5G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三)加强用电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制定专变条件下5G基站直供电引入实施细则,严格查处对5G基站的转供电加价行为。建立通信设施用电报装绿色通道,优化供电审批流程。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及相关基站建设单位可凭产权证明或物业租赁证明材料进行电力报装和改造,后续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由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及相关基站建设单位承担。推动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将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建设的5G基站用电纳入我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范围,参照对属于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助标准,连续三年对5G基站用电给予资助。每年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建设需求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各相关单位依职责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圳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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